从《渔洋诗话》观清人分辨“诗话”与“诗说”两种体例的意识
清代以标举“神韵”说驰誉诗坛和诗学史的王士稹,曾就其《渔洋诗话》说过如下一段话:余生平所为诗话,杂见于《池北偶谈》、《居易录》、《皇华纪闻》、《陇蜀余闻》、《香祖笔记》、《夫于亭杂录》诸书者,不下数百条,而《五代诗话》又别为一书。今南中所刻《昭代丛书》(按应为《檀几丛书》),有《渔洋诗话》一卷,乃摘取五言诗、七言诗凡例,非诗话也。 这段话向来未为人注意,其实看似简单,涉及的却是一个久缠不清的问题,即“诗话”与“诗说”两种体例之间的界划问题。“五言诗、七言诗凡例”者,乃指他所编辑的《古诗选》之体例说明。这段话表明,渔洋对于“诗话”与说诗凡例之类的区别,显然认识得十分清楚,并且他是截然主张将两者予以彻底厘分的。
《渔洋诗话》 清代 诗话 诗说 体例
张寅彭
上海大学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328-336
2005-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