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当代司法面对的挑战——浅论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之转换

众所周知,公正是司法存在之基,安身立命之本,而要实现司法公正的现代化,就必然离不开法官中立原则,法官中立是保障司法公正不可缺少的手段。而法官中立和司法公正恰是完善的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步伐也在加快进行,目前在我国审判实践中所表现出的职权主义色彩仍较为浓厚的民事诉讼模式已不利于法官中立和司法公正的实现的,因此若要从真正意义上实现法官中立和司法公正并最终建立起完善的民事诉讼制度,有必要将我国的民事诉讼基本模式进行转换。本文探讨的内容有:民事诉讼模式的含义与种类、现代民事诉讼的两种运作方式、我国目前的民事诉讼模式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等等。

民事诉讼 司法公正 民事诉讼制度

罗剑兵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全国法院第十八届学术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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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