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现代民事纠纷的裁判过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语境下的法官思维
民事纠纷是社会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为各种利害关系的对立而产生的矛盾和冲突。当民事纠纷发展到一定的程度,需要动员纠纷主体以外的力量来解决问题时,民事纠纷就进入了社会过程,成为影响社会秩序的纠纷。民事审判就是对民事纠纷做出某种权威判断的过程,这个过程当然是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来进行的,但从法官思维的角度来说,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语境下,民事纠纷究竟应该如何裁判,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内容包括:一、我国现代民事审判面临的背景;二、民事纠纷审判的开始:直觉判断;三、民事纠纷审判的核心:规则推理;四、民事纠纷审判的完成:基于社会效果的综合判断。
民事纠纷 和谐社会 民事审判
王少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南昌
中文
997-1006
2006-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