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之治憧憬的破灭与再生——论知识产权审判的造法困惑及其消解
知识产权造法到底应该何去何从?在愈发强调依法治国的当今时代究竟还有没有它的容身之处?假使知识产权造法果真势不可免的话,那么它的合理边界又在哪里?带着这些问题,本文尝试在构建和谐中国的语境下,就维护法律的确定性与保持知识产权法的适度弹性的问题展开商讨,希望能够将知识产权造法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从而重新确立并维护“规则之治”在知识产权审判中的统率地位。
知识产权 和谐社会 法律规则
沈杨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南昌
中文
827-837
2006-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