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预防司法腐败机制构建的基础、模式及其运行

不司法廉洁的反面是司法腐败。要保障司法廉洁,就必须预防司法腐败;只有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消除、遏制了司法腐败,才能保障司法廉洁。本文中多处使用“司法腐败”一语,是为了行文的方便,而并非刻意渲染司法风气的败坏和堕落的严重程度。其实,毋庸讳言,司法领域中有腐败现象,司法队伍中出现个别腐败分子,这是客观事实,不仅已为新闻媒体所披露,而且已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多次会议和领导的多次讲话所正视和承认。现在的问题,不是要研究怎样回避“司法腐败”的提法,而是要研究如何构建一种预防司法腐败的有效机制,以确保司法廉洁。鉴于此,就这一问题进行了简要地探讨。

司法腐败 司法廉洁 反腐败机制

杨善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全国法院第十八届学术讨论会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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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