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官在离婚诉讼调解中心理学的运用

诉讼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制度之一,作为我国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素有“东方经验”的美称。其以合乎民众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的结案方式化干戈为玉帛; 以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定纷止诉。在历年司法实践中,其在充分体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极大地提高了司法效益,而今,在民事诉讼领域,尤其是在离婚诉讼纠纷中,调解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法官在调解离婚诉讼纠纷案件时如能恰当地运用心理学原理进行处理,那么效果将会更好。本文探讨了如下内容:一、判决离婚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危害性;二、不同类型的离婚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心理分析;三、离婚当事人诉讼心理形成的原因;四、离婚诉讼调解中不同类型当事人的心理特征及对策。
诉讼调解 心理学 民事诉讼制度 审判工作
胡国利
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南昌
中文
717-725
2006-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