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案不同判现象若干问题的思考
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在我国审判实践中绝非仅存在于个别民事案件,抑或个别法院、个别法官之中,近几年来,已经成为比较普遍存在的裁判现象,诸如刑事案件中量刑幅度的把握,商事案件中合同有效与否的认定等等,也常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并且,这一现象还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这一现象造成的危害、产生的原因以及控制对策认真加以研究。文章从如下几方面进行了探讨:一、同案不同判现象造成的危害;二、同案不同判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三、针对同案不同判现象应采取的对策。
判决制度 司法公信力 司法工作
吕玉宝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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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358
2006-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