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生成司法公信力的外部环境

作为反映社会公众对司法信任、尊重程度的司法公信力,是指社会公众普遍对司法权的运行及运行结果具有信任和心理认同感,并因此自觉地服从并尊重司法权的运行及运行结果的一种状态和社会现象。司法权如果不处于运行状态,司法公信力当然无从谈起;然而司法权如果不能在一个健康的、尊重司法权特点和规律的环境系统中运行,司法公信力也将被严重削弱。良好的司法环境对司法公信力的生成具有独立的保障、促进功能;恶劣的司法环境则不仅不能使法院产生司法公信力的要素正常发挥作用,反而会增强社会公众对法院裁判的排拒效应,降低对司法的信服程度。客观地讲,我国的司法环境系统尚不尽如人意,司法权很难真正做到独立地按规律运行,不利于司法公信力的生成。文章对我国司法环境系统现状进行了考察,对存在的问题问题进行了分析,对构建有利于司法公信力生成的司法环境系统进行了探讨。

公信力 司法权威 司法环境系统

张春红 陈翰朋

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全国法院第十八届学术讨论会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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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24

2006-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