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裁判职责的本质——从“法官补窟窿案”谈起
2004年5月25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一则图片新闻。报道河南省浚县法院善堂法庭法官苏建新为化解一起邻里纠纷,亲自动手将原告刘某新房墙壁上的两处窟窿补好,终使原、被告达成谅解,使一起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本文从该案件谈起,从“平息矛盾是法院/法官难以承受之重”等等方面探讨了司法裁判职责的本质。
司法权 法律规则 司法裁判
王纳新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南昌
中文
102-111
2006-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