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史学科发展的一点想法
在进入21世纪的门槛时,许多学者对法律史学的发展作了种种预测。比如,发展断代法史和部门法史的研究,运用法社会学、比较学的方法对法律史进行多视角的考察等等。但是,学科研究的发展不可能过于依赖研究方法的变化,也不能仅仅是将其他学科的体系引进,再将史料重新排列组合。其实法律史学科发展的最关键之处是加强学科自身的学术性,并使其保持一定的独立。从学术的角度探讨问题,关键在于两点,一是应该具有学术的洞察力;二是不隐瞒或隐晦自己的学术观点。
法律史 理论创新 方法论 学术批评
马小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76-86
2005-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