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民间组织与社会管理

公民社会研究通常采取两种视角。一是政治观点,强调民间结社自由、民主政治、群体权益保护、社会压力群体,例如工会及其他利益群体组织。在此意义上,民间组织被视作公共权力构架的一部分,因而重点在于民间组织与国家的关系。二是公共服务观点,强调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为满足公民需要而提供的服务,其中包括基于群体需要和共同使用的服务,在此意义上,民间组织被视为公其服务的一部分,与国家公其服务互相补充。 社会管理是由政府及社会组织通过行政的和社会的机制,重点围绕各种社会问题,对相关的公共服务进行管理。其目标是促进社会生活秩序,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生活的效率,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强调社会生活秩序,但不同于司法制度。后者的主要作用在于打击犯罪,前者则重在预防,将人们社会生活纳人管理范围,使其符合公共规则,以避免出现违背法律的行为。 本文从社会管理角度看公民社会、社会管理的主体:政府和民间组织、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民主化、社会管理的行政机制和社会机制、国家主导、民间组织参与的社会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论述。

民间组织 社会管理 政府主导 公共服务 行政机制 社会机制

孙炳耀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第二届社会政策国际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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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450

2006-08-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