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有关问题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及广大群众法律知识的不断提高,近年来,在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中,因颅脑损伤后遗留精神障碍而要求进行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案例日益增多。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等相比,颅脑损伤所致的司法鉴定不论是在相关法律、法规还是在理论和鉴定实践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相来说均较少,本文拟对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的精神医学司法琴定有关问题给予初步探讨。

颅脑损伤 精神障碍 司法鉴定 法医精神病学

伊其忠 吐尔逊 刘坚 田骅 房伊平 兰新健

(新疆精神卫生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局) (新疆克拉玛依市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第十届全国司法精神病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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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426

2007-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