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司法鉴定中不同类型精神损伤的发生机制和临床特征对照研究

近年来精神损伤鉴定在整个鉴定总数中所占的构成比例正逐步提高。在精神损伤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临床实践中,造成精神损伤的常见病因一是躯体损伤后即脑损伤后遗留的后遗精神症状,另一个就是社会心理应激因素所造成的应激相关障碍。前者又称为脑的器质性精神障碍,后者被认为是非器质性的功能性精神障碍。本文试图对因脑器质性因素和非器质性因素造成的精神障碍的发生机制及精神损伤鉴定时的临床现象特征进行分析。

司法鉴定 精神损伤 发病机制 司法精神病学 临床表征

伊其忠 吐尔逊 池广举 魏玉军 王增明 李建耀

新疆精神卫生中心 新疆昌吉州公安局 新疆奇台县公安局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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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司法精神病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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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