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及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国际贩毒活动猖獗,毒品在我国死灰复燃,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当前吸毒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人民身心健康及家庭社会的公害,因吸食毒品导致的精神障碍并导致违法行为的鉴定案例在逐年上升,上海在2005年起才涉及有关吸食毒品的案件鉴定(2005年仅1例;2006年8例)。本文报道案例都属冰毒所致精神障碍,在司法精神病学学术界对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颇多分歧。本文结合案例讨论鉴定中有关问题。
精神活性物质 精神障碍 违法行为 刑事责任能力 吸毒 司法精神病学 司法鉴定
杨晓敏 马金芸 郑瞻培
(上海精神卫生中心)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352-355
2007-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