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患者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的探讨
性自我卫能力鉴定在一我国只有十几年的历史,但目前正在开展的相关研究已取得了不少成果,同时也存在不少分歧。本文对性自我防卫能力鉴定实践中的概念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性自我防卫能力应称为性行为能力,更符合实际。
性自我防卫能力 性行为能力 精神疾病患者 司法鉴定
刘双臣 吉中孚 王鸿勋 徐红平 宋建成 张家明 孙德江
(北京回龙观医院司法鉴定科) (北京顺义区法医院) (北京昌平公安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302-303
2007-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