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英美国家疑病从无和疑病从有的原则
针对精神疾病临床诊断的局限性,在司法领域便有了“疑病从无”和“疑病从有”原则的存在空间。那么,在哪些场合该用“疑病从无”的原则?哪些场合该用“疑病从有”的原则呢?基于此,本文介绍了英美国家在司法中疑病从无和疑病从有的原则。
疑病从无原则 疑病从有原则 司法鉴定 司法精神医学
何恬
(西南政法大学 400031)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126-129
2007-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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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恬
(西南政法大学 400031)
国内会议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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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29
2007-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