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司法精神病鉴定实践中的几个问题及探析

司法精神病学涉及法医和精神病学2个领域,而且又属于法学和精神病学之间的边缘学科,专业性较强,从业人员教少,在我国发展有限,许多标准性的文件尚未出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许多问题凭鉴定人的理解做出鉴定结论,造成学术界产生不同的观点和分岐。现就我们在实践中遇到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见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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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耀明

(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471013)

国内会议

第十届全国司法精神病学术会议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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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6

2007-11-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