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际宪章和中国案例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较之《威尼斯宪章》、《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件》等国际宪章,以详实的内容更好地指导中国文物古迹保护领域的现实问题。较之澳大利亚《巴拉宪章》,在结构上与其相似,不足在于,开篇缺少了一个专门的部分定义重要术语,因而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核心性保护词汇对于文本构架的基础作用;独到之处在于,以《汉语一英语词汇表》并辅以拼音项的方式,更为清晰地认定了中英文遗产保护概念的差异或类同。 《准则》应该继续此方面的有益尝试,引导中国文物保护词汇体系的标准化和专业用词的准确化。《准则》应更多关注当前中国文物古迹保护的现实难点问题,如遗产展示、保护性利用、抢救性考古发掘中的保护等,并持有一种开放姿态,不断吸纳被文物保护实践证明为有益的总结。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巴拉宪章 国际宪章 比较分析 词汇体系 标准化
张成渝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北京
国内会议
山西大同
中文
34-44
2005-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