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里约峰会之后10年以来可持续发展法在中国的实施

文章从如下几方面进行了探讨:一、研究与可持续发展有关法律的实施问题,建立健全相应的理论体系,探求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办法和途径。二、加强与可持续发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加强全社会的法律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三、加强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法律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四、促进司法和行政程序与可持续发展有关法律实施的结合。五、公众参与在可持续发展法律实施中的作用。六、中国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执法检查。七、建立健全与可持续发展有关法律实施执行的监督体制。

里约峰会 可持续发展法 可持续发展

王曦

上海交通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委员会

国内会议

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

北京·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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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588

2005-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