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务探讨
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存在着严重不适应客观情况的问题,本文就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务作一探讨,并希望在物权法立法的过程中,对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予以完善。内容包括:建立登记管辖、规范登记效力;梳理登记范围和种类,保障物权完整实现;完善登记内容,如实全面记载物权及变更;不动产物权登记应当在促进不动产转让和流通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等等。
不动产登记制度 物权法 不动产物权
杨建津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北京·上海
中文
265-268
2005-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