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地理标志保护的模式之争——美欧地理标志案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与欧盟在地理标志保护问题上存在着重大分歧,各自代表了不同的保护模式。美国针对欧盟提起的地理标志争端案(WT-DS174)是这两种模式在TRIPS协定框架内的一次直接碰撞,该案的最终结果并未动摇欧盟的专门立法模式,反而在很大程度上确认了专门立法模式的合法性。对于我国而言,建立以专门立法为主导的地理标志保护模式既能符合TRIPS协定的规定,也能满足我国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的利益要求。

地理标志 保护模式 立法模式 专门立法

董炳和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国内会议

首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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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548

2006-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