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法治化研究

建立健全中国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需要通过《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条例》明确规定下列内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协调委员会的地位、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层次、金融控股公司的协调监管以及金融规则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金融许可协调机制、金融检查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处置协调机制、日常工作机制等具体运作机制问题。

金融监管 协调机制 金融规则 法治化机制

张忠军

中央党校政法部 经济法 华东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首届中国法学博士后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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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482

2006-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