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简论中国政府宗教管理行为的法治化

这几年笔者比较关注宗教与法律问题.之所以如此,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在思考中国宪法所确立的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这一现实社会的历史性主题的时候,我深深地感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没有普遍的社会良知和公共道德,法治的实现是不可能的,而这种良知和道德在西方法治国家主要是靠宗教来提供的;二是在当代中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设有专门的宗教事务部门,把管理宗教活动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本文论述了中国宗教政策的历史和现实根源、中国宗教立法的现实进展以及中国宗教法治的应然方向。

政府职能 行政管理 宗教管理

魏宏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

国内会议

第三届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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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563

2006-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