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善治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公共管理中的政府与民间组织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一项全新的重大课题.建设“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实质是在增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对不同社会关系的协调和不同利益关系的调整.它为社会组织协同政府执行社会管理的部分功能、公民参与公共管理,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途径和契机,也意味着社会组织必将在社会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论述了健康的民间组织是实现善治的重要力量、民间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以及加强培育,积极引导,促进我国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和谐社会 公共管理 政府职能 民间组织

刘亚玫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办公厅调研室

国内会议

第三届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

北京

中文

72-76

2006-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