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自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1999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同年11月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003年3月新一届国务院一成立,温家宝总理就提出要把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人民监督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随后,国务院在认真总结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实践经验和吸收行政法学界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正式以国务院文件形式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本文论述了法治政府的内涵和基本标志以及建设法治政府对依法行政提出的基本要求。
法治政府 政府管理 体制改革 管理创新
曹康泰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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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
2006-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