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的参与权及其利益保护
土地是农民的利益载体。在城市化的过程中,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使农民成为最大的利益受损者。笔者认为,权利缺失必然导致利益受损。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是农民缺少必要的参与权而使其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因而从制度层面上对农民参与权进行合理配置是保障其权益的根本途径。法律应该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对农民的参与权进行配置,才能达到上述目的。
农村土地 土地产权制度 土地征用 农民参与权 农民利益保护 土地法律
冯英
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6年乡镇论坛杂志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论坛·农民土地权益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国际研讨会
北京
中文
174-182
2006-07-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