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五)》,对于刑法典的某些条款作出了相应的补充与修改。其中《刑法修正案(五)》第1条规定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确立了一种新的犯罪。对于这一新的犯罪,如何理解其犯罪构成要件以及如何进行司法认定,都是值得进行研究的现实问题。本文试就这一新的犯罪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犯罪构成 法律规制
王良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901-909
200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