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华北自耕农的封建负担
清代是一个奉行专制主义的官僚制的农业社会,赋税是清王朝的官僚制度赖以存在的财政基础,而其所处的农业社会这一特定发展阶段,又决定了它的赋税结构的基本特点。据王业健估计,在清王朝处于极盛时期的1753年,土地税占其7400万两税银的73.5%,而厘金与盐课等项仅占26.5%。可见,清王朝赋税的将近2/3来自农业,土地税的重要性远远超过工商业的税收。毋庸质疑,自耕农阶层是清王朝将近2/3财政收入的重要缴纳群体,因此这部分税收的征收和交纳对清王朝和自耕农家庭来说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本文论述了清代华北地区自耕农的比例及其家庭农场的规模、华北地区自耕农的田赋与差摇负担以及清代华北地区自耕农的被剥削率与实际的生活状况。
清朝时期 华北地区 自耕农 封建负担
徐浩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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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410
2005-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