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刑法”缓刑制度修正述评
我国台湾地区”刑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已于2005年1月7日通过,2月2日公布,将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正条文总计89条,其中总则67条,分则22条,这是幅度最大的一次修正,涉及不少重要的内容,缓刑制度就是其中之一。本文对台湾地区”刑法”缓刑制度进行了修正述评。
台湾地区 刑法 缓刑制度 条文修正案
马克昌
武汉大学法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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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1007
200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