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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纪念馆与名人著作权

名人纪念馆作为众多博物馆中的一类,既具有博物馆的一般特征,也具有其独特性。名人纪念馆大都是在名人故居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或者直称为故居,或者称作纪念馆。在名人纪念馆中占相当大比重的是近代以来的文化名人,比如鲁迅、郭沫若、老舍等。他们为民族的解放和进步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一生有着传奇式的经历,为后人留下了大量的文学艺术作品,成为了民族精神的象征,影响深刻而久远。这一类名人纪念馆在陈列展览过程中除了介绍名人的生平事迹以外,还会大量的接触到名人的著作,这其中就产生了名人纪念馆与名人著作权的关系问题。本文就试图站在名人纪念馆的角度,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谈一下怎样处理好二者关系的问题。

名人纪念馆 名人著作权 博物馆 名人故居 陈列展览 法律规定

郝亚钟

老舍纪念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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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