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强制措施与相关国家赔偿问题的实体标准

在中国法律制度中,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用的暂时限制或者剥夺人身自由的法定强制措施。根据中国1994年5月1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司法机关错误地采取强制措施,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遭受损害时,应当承担国家刑事赔偿责任。本文将就中国刑事诉讼中与国家赔偿有关的强制措施的实施标准问题进行说明和探讨,并以此就教于参加“中德强制措施国际研讨会”的中外专家们。
刑事诉讼 刑事强制措施 国家赔偿 实体标准 司法公正
王世洲 向泽选
北京大学法学院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90-104
2003-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