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声学研究和数据库建设
1994年10月国家三部委颁布了《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有关部门发布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通过几年的实践,《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经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再次审定作为部级标准,于1997年12月5日正式颁布。作为国家的一个法定的标准,只有“语音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发音基本标准”、“发音不到位”、“动程不够”、“调值不准”、“方言语调不明显”、“方言语调较明显”、“方言语调明显”、“方音特征突出”等表述性的阐释是不够的,需要有科学、准确、客观的声学数据作为确定等级标准声学特征的基础。没有具体的科学数据的支持,就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的客观性和可比性,影响国家法定部颁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普通话水平测试 等级标准 声学数据 数据库建设 语音标准
王渝光 姚一斌 李竹屏 陈典红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国内会议
珠海
中文
456-472
2004-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