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水火人的和谐——贵州苗族水火利用与灾害预防习惯规范调查

水和火是人类生命形式存在的基础和起点,人类发展到今天一刻也离不开水和火的恩惠,同时也伴随着水火给人带来的无数次大小灾难。所以水火的利用与灾害的预防是人类活动的重要方面。不同社会形态下的人们都积极设立各种制度和规则来调整人的行为,尽量趋利避害,利用水火,防止灾害。 水火的恩赐与灾害是以人的耐受程度为界限的,凡是人类所能耐受并能对其利用的就是恩惠;凡是不能耐受,并给人的生活带来不同程度破坏的便被视为灾害。当洪水和大火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重大破坏时,人类显得非常弱小和无助,自然产生一种心理上的恐惧,于是就出现了人们观念中的水神和火神。神掌握着恩惠的赐予和灾害的降临,并把它与人的道德、行为联系在一起,善良的道德行为神会给以恩赐;不良的道德和行为神必定给以惩罚。这样人的社会活动就与水火这两种自然物质联系在一起,以至密不可分。这一点是所有人类共同经历过的、在很多民族中都存在着的自然与文化现象。 本文主要对贵州苗族地区,特别是黔东南苗族聚居地区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形成的水火利用以及减灾防害习惯法规范加以梳理,并通过大量的田野调查资料,展现现今“村规民约”中关于这方面的大量规定。

水火利用 水火灾害预防 文化人类学 社会活动 道德行为 减灾防害

徐晓光 吴大华

贵州民族学院法律系 贵州民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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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