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知识中的“自然中心主义”:岜沙苗族的生态伦理观
本文研究任何伦理道德义务都是人的实践行为的一种价值选择,而这种价值选择又是人的主观性、目的性同客观事实属性的有机统一。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是民族或族群(ethnic)的主体。对于不同的民族,由于各自创造的文化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每个民族的成员在凭借其特有文化去征服、改造和利用其自然环境时,对“自然的内在价值”选择的伦理道德观念也存在着不同的认识,这种民族的生态伦理观在其现有的乡土知识体系中便可窥见一斑。
乡土知识 自然中心主义 岜沙苗族 生态伦理观 文化人类学
吴正彪
贵州省黔东南民族研究所
国内会议
银川
中文
176-186
2004-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