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法规和语言道德
本文对语言法规和语言道德进行了论述。文章指出,语言文字应用的混乱,会影响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我们必须继续坚定地贯彻中央确定的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普通话“全国通用”的法定地位。无论是各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还是个人都应当从维护国家根本利益的高度,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汉语语言 语言文字 语言规范 语言道德
刘晓红
浙江教育学院 杭州 310012
国内会议
浙江杭州
中文
186-197
2003-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