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刑法平等保护研究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占据整个国民经济收入的半壁江山。非公有制经济成败、兴衰已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广泛关注的焦点,成为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对“非公有制经济如何发展”,“要不要保护,怎样保护”的问题,理论界、法学界说法不一。笔者撰文的目的是向人们揭示这样一个道理:对非公有制经济刑法平等保护,既不能过宽,又不能放任不管;既要兼顾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又要考虑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非公有制经济在短时间内快速进入市场,由于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法制建设还相对滞后,一些市场运作规则程序控制还不十分完善,只能是宏观的调控,还必须加强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扶持和刑法保护。这不仅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而且也反映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要求。所以,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刑法保护是我国作出的必然性的选择。
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刑法平等保护 刑法理论 刑事政策
阎青春 刘春辉 刘瑞馨
黑龙江省汤原县人民检察院 齐齐哈尔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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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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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6-795
2003-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