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非法行医罪主体探析

所谓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自被1997年刑法确立以来,在实践和理论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其中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本文就此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非法行医罪 犯罪主体 执业资格 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学

宣炳昭 张振鹏

西北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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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3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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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