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染病犯罪立法、危机应对与我国刑法完善——从抗击“非典”说起
“非典”即非典型肺炎。目前被医学界认为是一种新型病毒引起的,传染性强、致死率高的急性呼吸综合征。在人们对它毫无认识的情况下,突然暴发、流行于我国和世界许多国家,以致夺去近千条人命,给人类生命健康造成极大威胁。目前,我国虽然夺取了抗击“非典”阶段性胜利,但这场疫情灾难的影响不限于疫情本身,却已绵延深渗到人们的思维、观念和生活各层面。事实上,在抗击“非典”的前一过程中,人们就提出“预防‘非典’、珍惜生命”这一响亮口号,伴随胜利的到来、时间的推移,人们经过对实践的记录、清理和反省,就进一步明确地把珍爱健康和生命升华为生活的主题,增强了现代生活的意识和责任感。可以说越来越多的人们已不满足于社会物质生活的丰裕,而是更多地关注和追求现代生活质量,从而要求政府提供良好卫生设施、产品和环境,要求国家立法进一步关注公共卫生和生命健康,应对包括传染病防治在内的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全面预防和惩+犯罪,切实保护公民和公众的权益、社会生活的现代化和生命的质量。灾难是一所大“学校”。“非典”疫情过后引起人们思维、观念和社会生活这一巨变,促使我们进一步审视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危机与刑法应对这一层面上的诸多错综复杂关系,进行一些探索性研究,以期与学界和实践部门讨论。
传染病犯罪 刑事立法 危机应对 刑法完善 非典事件 公共卫生危机
王昌学 王竹汀
西北政治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574-587
2003-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