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解释是一项技术,还是一种权力?——现行刑法解释体制合理性评判
本文对现行刑法解释体制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文章围绕“有权制定法律,就有权解释法律”、“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当然享有司法解释权”、“为维护刑法的统一实施,只能由最高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刑法解释权”等观点进行了探讨。
刑法学理 刑事司法 刑法解释
叶良芳 任志中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265-272
2003-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刑法学理 刑事司法 刑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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