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成年犯增设社区服务刑的构想
本文讨论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刑罚宽和、人道主义理念的进一步传播,刑罚目的也由惩罚报应向教育矫正转变,刑罚方法正经历着一场由以监禁刑为主的体系向以非监禁刑为主的体系转变的深刻革命。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严重,而监禁刑的威慑力已不足以抵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回流与蔓延,重新犯罪率居高不下,而且犯罪性质也愈发恶劣,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监禁型的惩罚与改革效果的质疑。
未成年犯犯罪 社区服务刑 刑罚目的 教育矫正 监禁刑 司法改革
董翠薇 孟昭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律教研室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952-958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