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成年人犯罪前科之消灭——一个社会学的视角
梁启超先生在一百年前的《少年中国说》中有言: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长期以来,我国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从制度上和观念上作了大量的工作。 本文讨论为什么在现行法律明文规定,有罪宣告或已然刑罚不应对未成年犯罪人未来人生之路有影响的前提下,仍旧时时折磨其心?我们又如何为误人歧途之未成年人寻找到新的出路,消除已然刑罚对其带来的终身不利影响呢?
未成年人犯罪 犯罪前科 社会学 预防犯罪 刑罚制度
廖万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783-790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