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完善

根据《儿童权利公约》、《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等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儿童或少年均指不满18周岁的人,他们也都是未成年人。尽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和刑法的规定,刑法理论界通常所称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构成的犯罪,而已满18周岁的人犯罪则是成年人犯罪。责任年龄问题是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的首遇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所涉及的一个重要的刑事政策问题。对此,笔者主要围绕三个方面问题提出个人看法来展开研讨,以期抛砖引玉。

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立法 儿童权利公约 刑事责任 刑法理论

付立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4年学术年会

长沙

中文

674-694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