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侵犯著作权犯罪立法研究

当今世界,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日益迅猛发展,推动着人类社会在21世纪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已经并在不断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知识经济的核心问题是知识产权问题。WIPO总干事伊德里斯博士指出:在21世纪,“知识产权将成为发展中国家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 鉴于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各国纷纷加强了对于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工作。同时随着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犯罪的不断增多,加强对于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以及完善有关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已经成为一种国际化的趋势。我国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发展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这次重建的理由与其说是来自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毋宁说由于外来经济和政治压力的结果。中国引进知识产权法的根本动机是来自对外开放政策的驱使,中国需要对外贸易,吸引外资以及从西方获取迫切需要的技术和设备”。②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有被动性,但可以肯定的是,随着我国加大在知识经济方面的投资和研发,这种被动性正在逐步向主动性、自觉性转移。总体而言,在改革开放短暂的20年里,我国制定了《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一系列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其成绩是不容忽视的。然而亦应注意到,由于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实践和理论基础方面的欠缺,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仍不尽完善。如何弥补这一方面的缺陷,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中国业已加入WT0的现状下显得尤为迫切。本文将仅就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刑法保护问题,分析我国关于著作权刑法保护立法方面的问题,在借鉴国外关于这一领域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侵犯著作权犯罪 刑事立法 知识产权保护 著作权法 刑法保护

冯殿美 曲振涛

山东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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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