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研究——论对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的处理
中国文化市场上的盗版现象比较严重。对于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刑法》第218条规定了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但在北京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尚无一起适用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案例。极少有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判刑,大多数行为人难以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导致了盗版现象愈演愈烈。从所面临的问题来看,对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的惩处,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均存在明显的瑕疵,且缺乏可操作性。本文结合司法实践,对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的处理作初步探讨。
知识产权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销售侵权 文化市场 盗版犯罪 刑法处理 刑事责任
金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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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