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普通累犯成立条件研究

现行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据此,本文研究了普通累犯成立的罪质条件、邢度条件以及时间条件。

刑法 普通累犯 犯罪认定 罪质条件 邢度条件 时间条件

胡东飞

清华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5年学术年会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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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9

200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