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应是中国反腐败斗争的锐利武器

第58届联合国大会于2003年10月31日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该《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部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对各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败行动、提高反腐成效、促进国际反腐败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公约》的实施,无疑对中国国内的腐败分子产生巨大的威慑作用,是中国反腐败斗争的锐利武器。根据《公约》规定的精神,我国在反腐败工作中应采取哪些对策呢? 本文认为:一、要确立预防是反对腐败的基本理念。二、要剥夺在腐败行为中获得的利润。三、要追回腐败犯罪所得的财产。四、要加强国际司法合作。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反腐败斗争 法律对策

丁慕英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4年学术年会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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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300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