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中的共犯定性问题研究
在刑法理论上,职务犯罪属于身份犯的范畴,其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职务,无此身份者不能单独实施该种犯罪,但是可以和有特定职务者共同实施。在此情况下,对无特定职务者应当如何处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着较大的分歧,换言之,身份犯的关键性问题在于它给予共犯者以怎样的影响。本文对其进行尝试性探讨。
职务犯罪 共同犯罪 理论探讨 刑法
杜国强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华东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270-278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