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职务犯罪中的共犯定性问题研究

在刑法理论上,职务犯罪属于身份犯的范畴,其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职务,无此身份者不能单独实施该种犯罪,但是可以和有特定职务者共同实施。在此情况下,对无特定职务者应当如何处理,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着较大的分歧,换言之,身份犯的关键性问题在于它给予共犯者以怎样的影响。本文对其进行尝试性探讨。

职务犯罪 共同犯罪 理论探讨 刑法

杜国强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华东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4年学术年会

长沙

中文

270-278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