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挪用公款罪的司法认定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典型的职务犯罪,也是实践中常见多发的犯罪类型,关于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的内涵、犯罪形态的确定、共同犯罪的认定、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难点问题,值得深入探讨。本文从以下方面阐述: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如何认定。二、挪用公款罪中“挪”与“用”之内在关系及其对定罪的影响。三、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如何认定。四、如何把握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五、挪用公款罪与民事借货纠纷的界限。

挪用公款罪 司法认定 共同犯罪 主观故意 民事借货纠纷

王明 朱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4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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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269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