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挪用公款罪的司法认定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典型的职务犯罪,也是实践中常见多发的犯罪类型,关于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的内涵、犯罪形态的确定、共同犯罪的认定、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难点问题,值得深入探讨。本文从以下方面阐述: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如何认定。二、挪用公款罪中“挪”与“用”之内在关系及其对定罪的影响。三、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如何认定。四、如何把握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五、挪用公款罪与民事借货纠纷的界限。
挪用公款罪 司法认定 共同犯罪 主观故意 民事借货纠纷
王明 朱平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261-269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