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意与死刑的司法限制
作为剥夺人生命的极刑,死刑正受到越来越多的非议。当今世界已有一半以上的国家在法律上废除了死刑或者在事实上不执行死刑。 大多数废除死刑国家,其法律上废除死刑的时间与最后执行死刑的时间都有一定时段的间隔。正如法国著名律师和政治家罗贝尔·巴丹戴尔所言:“处以极刑的案子越是司空见惯,想要废止死刑也就越加困难。在往后的几年里,应当是在司法范围内关起门来直接反对死刑。”这是削弱死刑的民众心理基础的重要方面之一,而民意又是司法实践中适用死刑时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本文试从民意与死刑适用之司法限制的关系进行些探讨。
死刑适用 司法限制 民意 死刑废除
唐煜枫 王明辉
武汉大学 辽宁大学 吉林大学 中国刑警学院
国内会议
长沙
中文
584-594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