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死刑限制的司法途径

在我国刑法学界,彻底的死刑废除论者和完全的死刑存置论者都是极少数派,大多数学者坚持的都是这两者之间的某种中间道路,即“应然的废除、实然的存置论”,主张在暂时保留死刑的同时,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并逐步走向死刑的最终废止。“中间道路”的共同看法是死刑应当受到限制,所不同者仅在于如何限制,故亦有学者称此为死刑问题上的“限制论”。笔者以为,既然死刑的废止被公认为是一个渐过过程,那么这个过程的“路线图”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我们上路之前的羞本装备。

死刑限制 司法救济 刑法学 死刑存置论 死刑适用

贾宇 周少华

武汉大学 西北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科学》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4年学术年会

长沙

中文

538-547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